1、適用范圍:客戶水表井在使用過程中因各種因素需要重新對表井進行改造、遷移、提升或降低的行為。
2、業務辦理所需資料證件:
2.1、個人客戶
2.1.1、房屋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2.1.2、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帶有地址信息頁復印件。房屋產權證尚未完成辦理的,需提供產權證明原件之一:①房本或購房發票或契稅發票原件;②房屋買賣合同或按揭貸款協議原件;③拆遷安置協議原件;④物業、社區、村委會、集資房單位證明等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材料。
注:房產證地址與系統地址不一致的,需提供原房主身份證復印件或到當地社區出具地址一致的證明。
2.2、非個人用戶
2.2.1、房屋產權所有人出具產權證明
2.2.2、申請單位加蓋公章的工商營業執照(三證合一副本)復印件、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、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。
3、業務申請受理
3.1.、用戶填寫水表井遷改申請表;
3.2、現場勘察確認井位并測算費用;涉及市政道路、人行道板破復、綠化移植或小區內破復的項目,客戶交費前需先行前往相關管理部門辦理許可批復。
4、用戶交費(可營業廳交費或經用戶同意由勘察員上門代收費)
5、改遷施工。
6、辦理完結。
附件: